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深圳經濟特區新三十年開局的五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率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樹立城市發展新標桿的關鍵時期?!渡钲谑袊窠洕蜕鐣l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作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明確了全市未來五年的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為編制和實施各區(新區)規劃、專項規劃提供了基本依據。
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打造平安深圳”的工作要求和“加強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具體部署,組織編制本規劃,旨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和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是總體部署我市“十二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工作和應急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區(新區)、各專業應急機構可依據本規劃制定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專項規劃。
一、應急體系建設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取得的成效。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市委市政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全面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急管理體制創新發展。
2009年,我市實施“大部制”改革,整合應急救援、安全生產、防震減災、人民防空職能,組建了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并將原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更名為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在此基礎上,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思路,逐步建立健全了市、區、街道、社區四級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全市基本形成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2.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
初步健全了以市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為綱,16個專項應急預案、68個部門應急預案以及基層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重大活動預案為組成和補充,“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探索建立了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和評估制度,有計劃地開展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實戰演練,有效推動了應急預案演練向常態化、科學化、專業化、多樣化發展。
3.應急機制法制日趨完善。
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原則,初步形成了屬地黨委和政府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和單位主動配合,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應急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了突發事件的風險排查、隱患整治、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快速反應、應急聯動、應急演練、宣傳培訓、區域合作等工作機制。同時,不斷加強應急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已頒布實施有關城市公共安全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120個(自然災害類12個,事故災難類70個、公共衛生事件類17個、社會安全事件類21個),有力推動了我市應急工作向法制化方向邁進。
4.監測預警能力不斷提升。
逐步建立了氣象、三防、地質災害、森林防火、傳染病疫情、環境污染、信訪維穩等監測預警體系。制定實施了《深圳市安全管理網格化實施意見》,設立“12350”公共安全隱患舉報電話,大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初步形成了“社區網格巡查、群眾舉報核查、企業單位自查、執法部門監察、領導干部督查”相結合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健全和落實地質災害、危險邊坡防治責任制,2010年整治了全市316個重點邊坡,全年發生地質災害8宗,同比減少56%。三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不斷推進,完成了所有病險水庫的修護。
5.應急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市政府設立了1億元的應急專項資金,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了資金保障。頒布實施了《深圳市“十一五”重要物資儲備規劃》,明確了重要應急物資儲備的方式、方法、渠道、規模、費用、監管等要求,并按照市場模式,探索建立了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建成了全市統一的綜合性應急系統平臺,有效發揮了視頻監控、視頻會議、指揮調度和決策支持等功能。
6.應急救援隊伍逐步壯大。
制定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強了綜合應急救援、專業應急救援、應急專家、應急志愿者等四類應急隊伍建設,逐步配齊配強了專業應急裝備和設備,并充分發揮民兵應急分隊、保(治)安隊等基層力量的應急救援作用,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7.處置指揮能力明顯提升。
不斷加強突發事件處置指揮能力建設,形成了屬地政府負責先期處置和后勤保障,專業救援隊伍負責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提供決策支持,宣傳部門負責信息發布,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協調的處置指揮機制。與東莞、惠州等兄弟城市建立了應急區域合作機制,與香港特區政府在撲救山火、防控傳染病疫情等方面開展了有力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