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組織
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
項目征集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
推廣遴選工作的通知
應指技裝〔2013〕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工作的決定》(安監總科技〔2012〕119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科學施救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水平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應急〔2012〕147號)精神,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征集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推廣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推廣遴選原則
(一)公開、公正、公平。在自愿申報的基礎上,公開遴選標準、程序和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二)先進實用。技術先進、性能優良、安全可靠、經濟實用,對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提升企業應急保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應用前景廣闊。
(三)產業化。符合國家科技研究開發政策和技術方向,符合國家產業化政策,有利于推動應急救援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和現實安全應急能力轉化,有利于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升級改造。
二、申報范圍
本次申報以提升應急救援、科學施救能力為重點,主要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內的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及“十一五”以來的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具體包括:
(一)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重點解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域重大技術難題,開發關鍵實用的應急救援技術裝備。
(二)應急救援新技術。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開發和應用中具有創新性的技術、工藝、材料等,能夠有效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和效率的先進技術。
(三)應急救援新成果。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理論、戰略、政策、標準、信息化等方面能夠有效提高應急能力和效率的科研成果。
(四)應急救援新產品。主要包括運輸吊裝、偵測搜尋、滅火、排水、鉆探、破拆、支護、通信等應急救援裝備,檢測檢驗、預測預警、仿真模擬、培訓演練等設備與系統,以及個體防護用品等。
三、申報和遴選程序
(一)單位申報。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單位自愿申報,填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建議書》(以下簡稱《項目建議書》,格式見附件1)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推廣遴選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格式見附件2),并報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初審推薦。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分別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推薦意見,填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中央企業、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組織申報的,可由該企業、高校科技管理部門初審推薦。
(三)專家評審。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專家對推薦申報的科技項目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
(四)遴選結果公告。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遴選出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在有關媒體上公告,以指導和促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的推廣應用。
四、其他事項
(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遴選工作辦公室,具體工作委托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信息研究院承擔。
(二)申報單位應如實、詳細填寫《項目建議書》和《申報書》有關內容。申報單位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書、證明等材料的有效期范圍為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復印件應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推薦單位應當嚴格審核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確保推薦的項目和技術、產品等符合申報要求。
(四)請各推薦單位于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申報材料初審和推薦工作,并將申報材料一式3份(附電子版光盤)寄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信息研究院。相關表格請在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網站(www.emc.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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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聯系人及電話:宋朝陽,010-64463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