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提高監管工作水平和效率
緊緊圍繞“金安”工程,基本建成以省局為中心,覆蓋全省的安全生產信息化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平臺體系。以信息化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應急救援指揮和綜合協調管理的總體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以地理信息系統(GIS)為基礎平臺,集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信息采集、統計、分析、輔助決策等功能為一體的,覆蓋全省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重點企業的基礎數據庫和安全生產監管信息應用系統。
(九)完善重大危險源分級管理制度,加大事故隱患治理力度
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登記、備案制度,加大對重大危險源辨識、檢測、評估、監控措施的監察力度。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網絡平臺,實施重大危險源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形成省、市、高危企業較集中的縣(市、區)、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網絡體系。著力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隱患信息管理系統,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施動態管理,加大企業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的監督力度。
(十)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激勵政策,鼓勵企業爭創安全達標企業,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做好工貿行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企業以及鐵路道口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分類指導,均衡推進。
四、重點工程
(一)安全監管監察基礎設施及裝備工程
加強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和監管裝備建設,進一步扭轉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薄弱的狀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及支撐機構基礎設施建設與裝備配備相關標準》,逐步實現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現代化、標準化、效能化和信息化。原則上,到“十二五”末期,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辦公用房達標率為100%,執法裝備達標率分別為100%、90%以上和80%以上。
(二)數字化安全監管系統建設工程
緊緊圍繞“金安”工程,開發相關功能模塊,構建全省各級安全監管、執法監察和應急救援信息共用共享系統支持平臺和保障系統,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產數字化信息平臺。在“金安”工程一期基礎上,做好“金安”工程二期工作部署,對原有監管和監察應用系統與數據庫進行擴容升級。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動態信息監管系統,對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和安全監察人員及檢驗檢測人員進行全過程、全方位、有效、動態跟蹤監督。
(三)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體系建設工程
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體系建設。在全省14個市、綏中縣和沈陽鐵路局建設安全培訓考試基地,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省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管理平臺,推廣使用“三項人員”安全資格計算機考試系統,建立安全培訓與考試考核信息庫,開放網上查詢功能。
加強公益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建立1個省級安全生產綜合教育培訓基地、16個地市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基地。
(四)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基地建設工程
加強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非礦山與重大危險源監控實驗室、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實驗室,新建生產安全事故技術分析鑒定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檢測檢驗實驗室、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實驗室。充分發揮實驗室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的支撐作用。
(五)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國家、省、市、高危企業較集中的縣(市、區)和重點企業相互連通的應急平臺體系,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在救援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省、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配備移動指揮車,實現移動指揮功能;配備通暢的現代通訊裝備。
建立應急救援基地:依托國有大型企業建立1個省級非煤礦山應急救援基地、1個省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建立4個區域性非煤礦山應急救援基地、4個區域性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
(六)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程
繼續深入開展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開展尾礦庫綜合治理,大型采空區隱患治理,露天采場邊坡隱患治理;協調有關地區落實城區內安全距離不達標的化工企業搬遷工程;開展農村公路隱患治理工程等等。
(七)安全生產保障工程
建立完善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支持化工園區一體化建設;實施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進行自動化技術控制改造工程;推進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鐵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工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