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駐政采購-2024-05-33
二、項目名稱:駐馬店市消防救援支隊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駐馬店支隊裝備建設項目(二次)〔駐政采購-2024-05-33K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京興利華安全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凱旋大街建設路18號-D28951(集群注冊)
被投訴人1:駐馬店市消防救援支隊(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河南省駐馬店市天中山大道353號
被投訴人2:中鐵城投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玉蘭街17號6樓
相關供應商:河南睿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河南睿筑公司)
地 址: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五龍口南路16號附1號2號樓1單元96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河南睿筑公司涉嫌提供虛假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投訴事項2-5.招標文件要求供應商對產品的技術參數提供檢測報告作為佐證,屬于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供應商;投訴事項6.評標委員會發現招標文件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存在與本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等情形時,應當停止評標工作。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6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2-5屬于無效投訴事項,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