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MB1E202681710830916800
二、項目名稱:湖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裝備建設項目(器材類包52)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金畫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深圳市光明區鳳凰街道塘家社區匯業路13號502
被投訴人:湖南泛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街道晚報大道267號長沙晚報報業集團辦公樓19樓1901-01、02、03、04、05房
當事人:湖南省消防救援總隊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燕航路200號
相關供應商:江蘇沃汭雅應急裝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沃汭雅公司)
地 址:東臺市頭灶鎮振興路16號3號廠房201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沃汭雅公司涉嫌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從業人員數量造假;投訴事項2.沃汭雅公司涉嫌提供虛假的經營業績材料;投訴事項3.沃汭雅公司不具備相關檢驗報告且檢驗報告內容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訴事項4.沃汭雅公司售后服務人員配置涉嫌造假。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4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