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財資環〔2024〕120號
有關市(州)財政局、應急管理局:
根據《四川省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建〔2023〕9號),經報省政府同意,現提前下達你單位2025年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40199 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重點用于省級區域性綜合應急救援基地(含常駐隊伍)和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能力提升項目支出。相關資金待2025年預算正式成立后,按程序撥付。
二、請各地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嚴格按照《四川省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專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州)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對資金的監督管理責任,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按規定及時處理。市(州)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項目實施,對專項資金實行績效監控并開展本地區專項資金績效自評。2025年,我們將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據實核定省級補助資金。
三、市(州)財政部門收到專項資金后,應會同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時按要求將專項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不得擅自擴大資金使用范圍,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規范、高效。市(州)應急管理部門應督促項目單位加快項目實施,因實施環境、客觀條件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的項目,市(州)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向應急廳上報,應急管理廳商財政廳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項目調整。
附件:1.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匯總表
2.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