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安警戒組。
省公安廳負責應急相關的交通管制、社會治安、人員搜救、消防滅火、危險源控制等工作;完成省安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省軍區負責組織協調駐冀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隊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完成省安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武警河北總隊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搶險救援和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完成省安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事故現場工作(督導)組職責。
受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派,行使現場協助、督導事故應救援工作,必要時,經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授權可接管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
事故現場工作(督導)組由省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及省安全監管局應急辦和相關職能處室人員、省政府相關部門人員、省專家組成員組成。
(三)專家組。
負責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時的技術支撐工作。
省專家組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專家庫中相應專家組成。
(四)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設區市政府要根據應急響應的級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成立由其主要負責同志或者分管負責同志任指揮、有關部門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在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擔負事故應急救援活動的前沿指揮,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級指令的貫徹傳達和事故現場信息的報送。
三、信息報告與預警
(一)信息報告。
省安委會辦公室設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0311-87908255)。
省安委會辦公室統一負責全省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事故所在設區市政府要立即將事故信息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要及時通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省安委會辦公室對接收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必須立即核實,及時上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安委會。較大及以上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通報同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委會辦公室對接到的信息通報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省安委會辦公室。
省安委會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險情,或獲知其他災害可能引發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要及時報送省安委會并通報有關設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
各級政府事故報告時限不得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可越級上報。
省安委會辦公室接到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來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實并及時反饋。
發生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發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息發布。
以提高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和覆蓋面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在接到可能導致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預警信息后,省安委會、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會同相關專家會商、分析事故災難的預警信息。根據事態嚴重情況,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預警信息發布機關等內容。
強化預警信息傳播,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手機短信的作用,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完善預警信息聯動發布機制,建立重大和突發性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完善預警信息傳播手段。
預警信息的發布按事態影響分為兩種形式:
(1)當接到可能導致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后,經會商、分析,事故災難后果不會影響事發地周邊社區民眾安全和生活時,省安委會、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向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發出預警信息,通知應急救援力量采取相應預警行動。
(2)當經會商、分析,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果可能影響事發地周邊社區民眾安全和生活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區域發出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2應急值守。
接到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信息后,省安委會、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報送預警信息屬地的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及時接受、反饋、通報各種應急相關信息。
3信息跟蹤。
預警信息發布后,省安委會、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及時跟蹤可能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預警發布的信息。事發地各級地方政府要及時報送事態發展情況,為省政府提供詳實、及時的決策信息。
4專家咨詢。
接到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信息后,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召集相關專家,通報預警信息、進行專業咨詢、組織應急措施會商并及時將分析、會商情況報送省安委會。
5應急救援隊伍集結。
進入預警行動后,省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通知本預案規定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進入預警行動狀態、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集結或進入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展開應急響應活動。
6應急救援裝備調集。
進入預警行動后,省安委會辦公室、事故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立即與事發地設區市政府進行溝通,了解應急救援裝備需求情況、督促事發地設區市政府就近組織應急救援裝備,對應急需求但當地無法解決的應急救援裝備,省安委會辦公室、事故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迅速在事發地周邊征集、組織,并協調組織調運。
7派出現場工作(督導)組。
進入預警行動后,省安委會應及時詢查各級組織準備情況,必要時應派出現場工作(督導)組檢查和督導應急準備工作。
各級各部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機構在接到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后,要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進入預警行動狀態,采取相應行動。
